(2025年10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金先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中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尹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倩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