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贵伦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10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陈贵伦提出辞去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贵伦辞去职务的请求,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5年10月29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陈贵伦提出辞去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贵伦辞去职务的请求,报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