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法律实施,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利剑作用,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推动打好净土保卫战。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进带队,由城建环资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就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专门研究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召开执法检查动员汇报会,对《条例》进行了学习和交流。执法检查组围绕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条例》的宣传、执行,推动依法行政,保证《条例》有效实施情况;餐厨垃圾产生者、餐厨垃圾收运单位、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相关责任落实情况;发动单位和群众参与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情况;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相关内容先后深入到市直、来安县的相关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全椒、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对所在地的《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上报检查报告。
在汇报会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紧扣法律规定,从不同层面和角度作了汇报,既简要介绍了贯彻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也客观反映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加强地方立法、改进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把握重点,坚持依法监督,注重法律的贯彻实施,体现人大监督特点;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方式巩固和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要强化法责落实。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法定责任、重要制度和具体条文,针对各类环保督察、检查和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围绕落实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梳理问题清单,一并整改到位,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强协同联动。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与市人大保持协同联动,增强监督工作整体实效,用法律武器破解重难点问题,助推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