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0日滁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汪国才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滁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汪国才辞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