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八年一月十日选举于涛为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选出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滁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