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起草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文稿和常委会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材料。
二、审核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以常委会或办公室名义草拟的文稿。
三、编发常委会《会刊》;起草《滁州年鉴》涉及市人大常委会条目部分的材料。
四、承担市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和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及材料起草工作。
五、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及经济与社会热点问题,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和评议等活动。
六、承担市人大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和人事档案、人员工资管理工作。
七、承担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年终考评、岗位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
八、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办公室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