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上午,滁州市人大常委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及“两院”负责人法律知识考试。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李耀才、秘书长樊承科到会并作了动员,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人参加了考试。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对所任命干部的法律知识的学习。自一届人大以来,利用召开常委会,干部任前任后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多次对 “一府两院”组成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过培训考试,增强了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同志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国家意识,提高了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同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