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滁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戴成礼的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金基的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韦韬的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俞达祥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文年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